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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8日在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2020-07-28 18:35     来源:梧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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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局长  李旭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要求,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审计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聚焦财政运行管理绩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审计理念,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风险隐患。通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在服务宏观管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部门全面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常委会各项决议,发扬“海纳百川、力争上游”新时代梧州精神,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着力点,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兜牢民生支出底线,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紧抓土地出让增减挂钩指标的契机,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安排了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支出,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2019年我市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一、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四本预算编制、预算收支管理、预算编制管理、国库资金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348万元,支出1132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7434万元,支出10459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7万元,支出8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10368万元,支出84042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支出有效保障,财政收支规模稳步增长。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预算收入不及时缴库。非税收入应缴未缴11641.0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不完整。2019年转移支付资金存在无具体项目的分配及单位未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的分配,分别涉及金额256.58万元、4472.47万元。

3.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经抽查部分预算单位,发现一些部门的某项支出无预算,但实际有列支,涉及金额100.01万元。虽然年初预算时对某些项目支出作了统一预留,但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52家国有企业仍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

5.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不准确。经抽查50个预算单位,决算报表反映的房屋及车辆资产数据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房屋及车辆资产数据不一致,相差6884.9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市本级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各部门认真执行预算法及有关财经制度,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预算收入未及时收缴。

应收未收2018-2019年土地出让收入65971.19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169.55万元,以上合计72140.74万元,涉及部门(单位)54个。

2.部分本级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慢。

市本级部分预算单位部分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较慢,存在当年预算项目指标执行进度低于95%的现象,预算指标结余21448.12万元,涉及单位98;存在2019年未执行指标现象,预算指标结余1704.10万元,涉及单位35个;存在两年未执行指标现象,预算指标结余200.30万元,涉及单位4个。

3.部分项目资金结余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退回财政。

存在历年结余的项目资金结存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退回财政的现象,涉及金额525.92万元,涉及单位6个;存在外部转回的项目结余款未退回财政的现象,涉及金额164.42万元,涉及单位1个。

4.应纳入单位收支管理的款项在往来账核算反映。

存在将上级部门拨入和其他单位转入的项目资金在往来账反映,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象,涉及收入金额817.95万元、支出920.30万元(其中:动用上年结余102.45万元),涉及单位4个。

5.应退未退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截至2019年底,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余资金2516.99万元,存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该结存资金所对应的项目大部分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农民工工资也已结清。

6.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

未按规定提取折旧和摊销无形资产,涉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金额1743.08万元,涉及单位1个;投入使用多年的办公楼(建筑面积8552平方米)未作价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单位1个。

二、助推“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情况。

重点对我市新增债券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本级(含城区园区)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9.45亿元,同比增长91.7%,债券资金优先支持在建项目,重点投向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项目;同时积极支持补短板项目,如市政和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力补充。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项目库不衔接且未实行绩效考核。

目前市本级建立了债券项目库,但未建立预算项目库,两者无法衔接;同时我市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预[2015]232号)规定开展债券项目绩效考核。

(二)脱贫攻坚战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藤县2019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藤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我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这一核心任务,打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及饮水安全“四大战役”。今年,藤县经自治区批准退出贫困县,实现脱贫摘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部分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

藤县发展村集体经济及量化入股财政扶贫资金合计6199.90万元,未折股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集体。

2.扶贫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财政资金闲置。

2019年藤县各乡镇村民合作社等转入藤县城投公司贫困村、非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资金共4591.70万元(涉及214个行政村),作为入股股金用于“藤县县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部分乡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2019年藤县城投公司只列支了408.06万元,年末结存资金4183.64万元,占入股资金91.11%

3.部分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程进展缓慢,资金结存较大。

2019年下达藤县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程资金合计3719.08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82个。截至2019年底,已支付工程相关费用共2524.22万元,结存结转资金1194.8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7.87%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苍梧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苍梧县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措施,打造六堡广西生态(农业)特色名镇,2016年苍梧县被评为“全国十大魅力茶乡”,2017年六堡镇被国家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2018年苍梧县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称号,梨埠镇沙地村入选2018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全县生态环境得到较好地保护和治理。但是审计也发现了水土流失隐患造成耕地破坏、在限种区种植速生丰产林、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推进未达预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负荷率偏低、水源保护区存在违规种植、养殖及污染、水利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

三、“六稳”审计情况

(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审计情况。

围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情况,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支持实体经济相关政策的落实,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部分拖欠企业账款未及时清理。由于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手段单一,导致应退还给民营建筑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安装劳保费仍未退回。涉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283.63万元、建筑安装劳保费735.74万元。

(二)稳就业政策推进审计情况。

围绕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就业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人社部门多渠道宣传我市稳岗政策,通过发布《关于开展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等形式,加大稳岗就业补助资金的发放力度,为我市就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率不高。

2019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上级促进就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6939万元,截至12月底,支出合计3783.43万元,支出率为54.52%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稳投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对南广高铁梧州站交通枢纽及基础设施工程-南侧地下室工程、明珠天桥工程等52个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投资审计金额87063.16万元,核减金额12725.32万元,核减率14.61%。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有关要求,持续扩大投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完成比例低。

在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80个重大项目中,1-12月份投资完成百分比低于80%的项目有9个,其中8个为新开工项目,1个为续建项目。

2.项目资金支出未达绩效目标要求。

三龙防洪堤工程、市人民医院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等3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分别是3600万元、968万元和2800万元,截至20202月底,累计支出资金分别为1870万元、485万元和1343万元,资金支付率分别是52%50%48%,均未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通知中“2019年底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必须大于或等于60%75%90%”的绩效目标要求。

3.建设用地落实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1)道路用地未移交施工单位。

梧高东侧道路工程项目中有271.7米道路用地受梧州市国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彰泰玫瑰园10#18#楼的影响,未能移交给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道路施工。

2)国有土地征收未完成。

莲花山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中,莲花小学堤段民房及过江电塔拆迁和临时弃土堆场(莲花小学附近鱼塘)以及堤防范围内的铸造厂、雄起起重工厂、广西梧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等9个公司或单位的国有土地征收等工作未完成。

4.竣工结算审计发现的问题。

1)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施工合同。

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签订施工合同导致增加投资的问题,涉及5个项目,金额2930.73万元。

2)工程造价控制不严问题仍然较突出。

存在因工程量计量不实、错误或重复计算及高套单价等变更管理不严格造成多计工程款的问题,涉及50个项目,金额9794.59万元。

3)项目现场管理薄弱。

项目施工现场管控不严,施工单位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变更签证及未按图施工等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部分项目未按照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等,存在多报、虚报工程造价的现象。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教育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组织了对我市本级(含城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等情况的审计。市审计局组织了对苍梧县、岑溪市、藤县和蒙山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县两级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加快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促进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城镇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国开行贷款资金闲置未用超过1年。

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及2个县获得国开行贷款89286.24万元,由于征拆不顺利等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造成资金闲置,涉及资金10055.29万元。

2.部分公租房承租人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含城区)已分配的公租房中161套入住家庭成员名下有商品房、存量房、不动产等房产登记信息且人均面积达标;市本级(含城区)10人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待遇。

岑溪市有33户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待遇的家庭,经查发现其申请人名下登记有房产,已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存在违规享受的问题。

3.部分住房困难群体应保未保。

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含城区)纳入政府管理面向社会公开分配公租房10704套,目前尚有保障轮候对象总户数4277户,保障轮候人群中享受租赁补贴户数仅为380户。

4.公租房闲置超过一年。

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530套公租房未及时分配,闲置超过一年,其中:市本级21套,苍梧县145套,岑溪市274套,藤县90套。导致公租房闲置的主要原因是符合条件群体对公租房需求不强、公租房建设位置偏僻、公租房配套设施尚未完善等。同时,市本级(含城区)有180套已分配公租房闲置超过一年以上无人居住,其中80套闲置超过三年以上。

5.部分困难群体未能享受租金减免。

2019年,市本级(含城区)已分配的公租房中96户低保、特困家庭未能享受租金减免1.36万元。

6.应收未收租金143.51万元。

截至2019年底,我市富民、枣冲、平浪、龙平、旺甫、红岭公租房等6个小区应收未收1853户租金143.51万元,其中511户欠租达6个月以上,金额共计105.68万元。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欠租6个月以上,欠租金额共23.70万元的64户住户向法院提起诉讼。

7.个别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

2018年,龙圩区住建局实施的龙圩区龙圩镇下廓街片区旧住宅改建(扩建、翻建)工程项目,对203套旧住宅进行改扩建,项目下达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710.50万元,截至2019年年底,仅支付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费3.80万元,项目现场未见明显施工迹象,推进缓慢。

8.部分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按期交付使用。

苍梧县廉租房项目(六期)于2013年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底,因用电设施未能完善,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涉及公租房336套。

(二)医保基金审计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市医保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对社保基金采取强化参保扩面、严控基金支出、优化服务质量等多项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模式,推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在健全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障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未实现应保尽保。

1)部分困难群体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截至2019年底,有199人未参加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低保人员184人、特困供养人员15人。

2)部分城乡重度残疾人员未参加各项基本医疗保险。

截至2019年底,有城乡重度残疾人员112人未参加各项基本医疗保险。

2.个别医疗保险制度未按规定时限建立。

截至2020324日,审计抽查发现市卫健委未能提供定点医疗机构资金结算提款报账规范的相关制度。

3.基金利息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截至20203月,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未将医保基金支出户(活期及定期)银行存款利息1566.25万元纳入市财政局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直接转为医保基金支出户年末结余。

4.应缴未缴医疗保险基金。

截至20203月,市本级2019年度仍有476个单位1629人次应缴未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86.83万元。

(三)直管公房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对直管公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直管公房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至今仍存量较大,发挥着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的作用。截至20205月底,我市直管公房总存量面积291765.49,涉及房屋916幢。2019年机构改革后,管理职能由原市政局转到市住建局承担,目前市住建局委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保中心)进行管理。但是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以前年度应收账款较大。

存量往来账款较大,且清理难度大。涉及金额9521.98万元。

(四)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薄弱学校改造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薄弱学校改造建设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206月,全市共完成1490个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和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大大提升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但是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配套资金不到位。

12017-2019年,我市7个县(市、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县应分担资金为15915万元,县实际分担资金11531.58万元,应配套未配套资金4686.66万元。

22017-2019年,我市7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县应配套资金为4514万元,县实际配套资金2485.24万元,应配套未配套资金2104.76万元。

2.专项资金下拨不及时。

2017-2019年,我市岑溪市、藤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存在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及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县级实际分配到学校和项目的时间,距离自治区资金分配时间相差超过30天的情况。

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及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组织了对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成单位按照中央、自治区及我市的要求,及时安排和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组织相关疫情防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将资金投入到购置疫情紧缺物资和防控医疗设备、开展后备医院建设、发放医护人员补助等疫情防控急需的地方;认真组织开展对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对定向捐赠的款物及时调拨,非定向捐赠款物及时制定使用计划进行分配;加大金融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重点保障企业及时申请银行贷款,享受银行贷款优惠利率,助力复工复产有序开展。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不够。市红十字会有39笔捐款共89.50万元尚未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台账和捐赠手续未能及时完善。

(二)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6批次8225件物资在20202月份已接收,但未向社会公开捐赠物资接收、使用情况。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查病”和“治已病、防未病”相结合。2019年以来向市委报送审计信息13篇、审计要情2篇,审计专报5篇,综合报告4篇。向纪委监委、司法机关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件。

市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市人大不断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实地跟踪调研,促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题组织召开审计整改部署会,要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整改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截至目前,上年度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基本已经整改,整改率为98.48%。下一步,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于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管理精细化水平,做实部门预算。进一步改进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全方位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促进预算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切实提高各项年初预算的到位率,从根本上避免资金浪费、闲置等问题发生。及时将预算资金细化分配到具体的项目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减少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二)全面推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尽快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在健全“三保”托底机制,增强财政统筹和保障能力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意见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两费”,避免各项不合理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民生、教育等领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为打造广西“东融”枢纽门户城市、加快建设广西东大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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